何謂一綱多本?
資料搜集:林琥
以下均為教育部官網對實施「一綱多本」政策,所公布的資料
(壹)八、一綱多本問題之因應
(一)高中職方面
有關教科書全面開放由民間出版社編輯後所產生版本不盡相同之問題,在高中部分,依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規劃,教材開放後,學科能力測驗係以「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為命題範圍,各科雖都有多個版本,但其撰寫所依據的是同一的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而命題所依據的也是同樣的課程綱要,而不是各個教科書版本
簡言之,各科考的命題,是以課程標準所列的主要概念為原則,而不是測驗各種版本的「聯集」,試題的素材也不可能來自於任一特定版本,所以呼籲考生及家長不要蒐集各版本作過度的學習,造成考試及經濟的負擔。
例如以往大學聯招英文、數學等考科除統編本外,亦存在其他民間出版社審定版本,但其命題仍以「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為範圍;此外,命題內容亦將以課程標準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在命題的設計上,各試題將提供充分的資訊,讓考生作為答題之依據。
(二)國中方面
在國中方面,有關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目前本部已積極著手進行該課程型態之試題研發工作,有關教科書之審定,本部將要求國立編譯館轉請審查委員按照課程綱要規範確實審查,並強化教師教學能力,使其得以教一本即可讓學生學會綱要規範之內容。
另有關九十一年度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命題取材之原則及範圍,本部業於 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以台(九○)中(一)字第九○一四四九○號函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轉知所屬各國民中學,統編本教科書列有「藍底部分」、「*」、「※」旨供參考者及選修教材之概念均不列入測驗取材範圍,以避免發生逾越綱要內涵之情事。
http://www.edu.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39
(貳)一綱一本的缺失
一、一綱一本只會窄化學生學習
所有教材和資源都是教師的工具、學習的媒介,教科書不是教師唯一的教材,也不是學生學習的唯一來源。「一綱一本」政策等於宣告:學習的範圍只在這一本教科書裡。教材一旦統一,教材的呈現方式單一化,讓師生在字裡行間字字推敲,鑽研艱澀的問題。固定的教材範圍和命題範圍,不會減少升學壓力,反而是會讓孩子窄化學習範圍,甚至是回到過去聯考時代,更加重學習的負擔。現在已是多元資訊的時代,我們應該讓孩子學習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反覆背誦知識的方式。
如果孩子被限縮在侷限的教材內容裡學習,將嚴重窄化學習、斲傷學生的創造力,影響國家未來競爭力。
二、一綱一本嚴重剝奪教師專業自主權
交由各校老師選書,老師在學期前就知道各版本的利弊得失,讓老師能提前準備,也讓老師能融會不同版本的菁華;若由縣市政府主導選書,反而讓老師對各家版本的了解程度降低,不利現場教學。
以縣市統一版本的教科書選用作法,將嚴重剝奪教師發揮專業自主權,如果要讓教師有專業選擇,又怎能強迫所有教師聽從「專家」的決定?哪一個專家敢說他比某個學校的老師還了解那個學校孩子的背景與認知狀況?
三、一綱一本無法減輕學生及家庭壓力
長久以來,升學主義是社會單一價值觀所衍生的現象,台灣孩子學習壓力的來源是大人以自己的學習經驗所衍生的。而事實上,這種因為升學競爭、升學考試所衍生的壓力問題,國內外皆然。
尤其在現今少子化的社會,當父母的教養重心只在1或2個孩子身上時,各類才藝的補習班數量仍會存在;即使只採用一本,若升學主義不改變、家長觀念沒有調整,仍會因為擔心孩子學得不夠,而購買坊間各類參考書用書,或送孩子去補習,讓孩子回到過去填鴨式的學習,升學壓力很難降低。
社會價值觀單一化、追求「明星學校」以及社會競爭日趨激烈才是主因,「一綱一本」絕對不是改變這種價值結構的有效方式。認為一綱一本可以減輕學生及家長精神及經濟上的負擔,不僅昧於事實,更是嚴重的謬誤。
http://140.111.34.116/e9617_epaper/topical.aspx?topical_sn=53
(參)「一綱多本」與「一綱一本」的分析
圖╱文-電子報小組、本部國教司 253期 2007-04-26
一、法規層面
(一)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2第1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第2項則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國中小教科書的選用,「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三要素缺一不可,選書是校務會議的權利,同時也是責任,因此不得採取任何形式拋棄,或委託縣市政府選書。
換言之,國中小教科書的編、審權責在教育部,選用的主體則為學校,依法縣市政府不得介入學校選書。
(二)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亦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訓導及輔導工作,應兼顧學生群性及個性之發展,參酌學校及學生特性,並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衡酌國民教育法相關條文,十分重視學校本位管理,以符應學校及學生特性。
(三)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同時,教師法第16條第5項及第6項亦規定,教師之教學…享有專業自主。
(四)此外,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教材的編選,除審定的教科圖書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編輯合適的教材…。
綜上,就法規層面而言,教科書選用係為學校的權責,且教師的專業自主權亦受法律的保障,地方主管機關進行統一版本的選用於法無據。
二、國際比較
(一)自由民主國家均採教科書開放制度:目前世界各自由民主國家教科書制度都採開放制度(認可制、審定制與自由制3種),而教科書的選用亦多為學校(教師)本位的權責,教科書的開放係順應世界潮流、民主發展,在多元學習之下,才能激發出學生的創發力,培養出多元思考、具有創造力的國民,藉此增強國家的競爭力,這是維續國家命脈的根本。
(二)僅極少數集權國家採教科書統編制度:目前世界上僅剩極少數集權保守的國家採行教科書統編本,例如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即使是鄰近集權專制的中國大陸,目前教科書制度亦開放為審定制,而不採行一綱一本。
三、教學專業自主
(一)教科書選用應尊重並滿足教師的專業自主:教師法第16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教師之教學享有專業自主。教育基本法第8條亦規定: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第15條甚至明訂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教科書係國中小教師教學的重要參考教材,如此重要的教學材料,其決定除必須符合公開、透明、公正等形式要件,亦應滿足教師專業自主、適合學生程度、符應學校教育目標、配合地區特性等實質決定要素。
(二)教科書選用應回歸學校本位與教學本位:學生才是整個教育的主體,也只有老師才瞭解學生真正的需求,因此學校及老師才有權利選擇最適合學生的教材。縣市選書無法滿足各校特殊需求,亦難以符應每位教師教學所需及個別學生學習的需要,且各種版本教科書皆有其優缺點與編輯理念、特色。最好的教科書其實是教師綜合個人的教學理念、教學方式及對學生的理解,而選擇出最適合自己學生學習的教科書,利用教科書內容的呈現,進而安排課程與教學活動。
http://140.111.34.116/e9617_epaper/topical.aspx?topical_sn=55
捍衛學習多元化 教育不走回頭路
圖╱文-電子報小組、本部國教司 253期 2007-04-26
以前,學生總有考不完的試,背不完的書,因為只要背熟一本,就能應付考試,也能得高分,不過,台灣的下一代在填鴨式教育下,被強大考試壓力壓迫著,思想單一,缺乏創意。
民國76年國內解嚴後,民間教育改革團體對統編教科書政策批判強烈,為了順應潮流,教育部決定逐年分科方式由統編本改為審定本。民國83年,立法院跨黨派共同決定,並在民國88年主動修訂「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2第1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將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制度由「統編制」修訂為「民編制」,由民間出版社自行找學者編撰。
自85學年度起,國民小學從一年級逐年將一般科目開放為審定制。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除延續國民小學教科書全面開放審定外,自91學年度起國民中學所有教科用書亦逐年開放為審定制。
教育改革上路,時空轉換,年輕學子不必死背課文,創意教學與熱烈討論取代過去的死氣沉沉,地理課不再只是畫地圖、歷史課不用死背朝代,國小學生會進行田野調查,踏查地方文史,了解鄉土人情。
台灣的教育環境逐漸邁向開放、多元,學生壓力減輕不少,卻因為部分教師及家長沒有改變心態,未跟上教改腳步,開放一綱多本後,仍以舊思想面對新課題,無法轉換態度的情況下,緊張的逼著孩子去補習、讀所有版本教科書,就怕在考試中輸給別人。
學者專家:反對回到一綱一本
「教科書不是聖旨,只能培養部分能力,師生要有創造力及多元思考,才是教育目標。」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兼任教授黃炳煌表示,一綱多本可促進學生多元思考,提高教科書品質,也促進教師思考如何教學,提升教學品質。
http://140.111.34.116/e9617_epaper/topical.aspx?topical_sn=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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