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 少女求情老師獲緩起訴
15歲國中三年級女學生,愛慕剛分發到學校教歷史的邱姓男老師,兩人越走越近,相戀數個月,發生4次性關係;女生家長獲悉後怒告性侵,但女生不願追究,還苦求家長原諒。新北地檢署考量家屬與邱達成和解,今天給予緩起訴處分。
15歲國中三年級女學生,愛慕剛分發到學校教歷史的邱姓男老師,兩人越走越近,相戀數個月,發生4次性關係;女生家長獲悉後怒告性侵,但女生不願追究,還苦求家長原諒。新北地檢署考量家屬與邱達成和解,今天給予緩起訴處分。
針對10.22媒體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21日通過「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是台灣第一次想以專法的方式,建立網路「新秩序」一事。言論自由聯盟核心幹部蘇諍立即於22日電聯承辦官員了解。由於NCC官員強調,相關條文將於下周公布,蘇諍仍清楚表達關切與疑慮的立場。
蘇諍說,台灣為尊重憲法第十一條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並未有專法來管制或維持網路言論,而是將相關爭議,交付民、刑等諸法來裁判是非。因此,對於網路上過當或不法的言論,均已適當懲罰,實無再行制定專法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