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500.jpg  作者:

車禍權利五百問電子書作者

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車禍權益顧問

勞資爭議處理與預防實務 作者

黃才昱老師


華視新聞 最貴的懲罰! 撞傷人判賠1858萬 新聞來源:

http://news.msn.com.tw/news1647154.aspx事實上之前還有更貴:
中央社九十四年八月十八日電 高醫學生車禍被撞成植物人獲賠兩千
八百餘萬新聞簡要如下:高雄市警先保全公司巡邏員洪嘉陽駕車巡查
肇事,將高雄醫學大學心理系學生鄭丕昌撞成植物人,高雄地方法院
判處洪嘉陽及警先公司應共同賠償鄭丕昌新台幣兩千八百餘萬元。

兩者判決,最貴都是在看護費(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生活增加費用
項目) ,以一般行情每天2000元而言,以霍夫曼公式(常用每年金額扣除
5%利息之貼現之總額) 算到終身即平均餘命,約80多歲 (男女不同),
因為植物人身體狀況不好,是否能活到正常人,但是有人提出植物人
平均餘命,算到80多歲80多歲,尚屬可疑,有人做研究在從醫療的觀點
談植物人陳順勝演講稿中統計植物人的存活率:依據日本的統計,
第一年存活率60%;第二年年存活率45%;第五年存活率20%
(8/5/1996白雲傳播公司所辦[植物人之權益福利座談會]演講稿)。
從次年以後存活率不到50%可證明不到80多歲。

但是台灣某基金會表示如果照顧良好,可以長期活著,因此 還是維持
原議 但是車禍賠償植物人金額太大,普遍自然人或法人無法負擔,一
張債權憑證,還是無法拿到全額,除了小心駕駛外,加強第三人責任險,
雙方盡量和解,對受害人而言,至少可先維持幾年支出也免訟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食安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